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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生态环境保护实现“十四五”起步之年良好开局

中国生态环境部7日在北京召开2022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。会议认为,2021年,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、贯彻新发展理念、构建新发展格局、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,扎实推进各项工作,生态环境保护实现“十四五”起步之年良好开局。

一是坚决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。坚定不移予以推进,有力引领带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开展。坚持统筹谋划、系统规划、层次推进,抓好“十四五”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划、行动方案、改革方案等编制工作。全面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。成功举办《生物多样性公约》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(COP15)第一阶段会议。

二是突出精准、科学、依法治污,深入打好蓝天、碧水、净土保卫战。

三是服务经济发展大局,大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。积极服务“六稳”“六保”,深入推进“放管服”改革,降低51个二级行业环评类别,取消40个二级行业登记表填报。依托“三本台账”环评审批服务机制,推进重大项目和能源保供项目落地实施。不断优化执法方式,全国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3.1万多家,开展非现场检查7.1万余次。坚决遏制“两高”项目盲目发展,梳理建立在建拟建“两高”项目的环评管理台账,严把生态环境准入关口。

四是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,切实防范化解各类风险。大力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监管,组织开展“绿盾2021”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督试点。强化“一废一库一品”(危险废物、尾矿库、化学品)环境监管,深入推进危险废物整治三年行动。

五是夯基础补短板强弱项,加快建设现代环境治理体系。持续巩固排污许可全覆盖成果,组织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及执行报告“双百”检查。推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、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出台,推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、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、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制修订。

会议指出,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生态环境领域8项约束性指标顺利完成,污染物排放持续下降,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。通过一年的工作实践,进一步深化了对生态环保工作的规律性认识,积累了一些成功做法和经验。(记者 阮煜琳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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